创建风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
分类:创建风采 作者:长沙华中医卫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3-10-30 23:43:45 浏览:365
我国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逐步探索到基本完备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前夕,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确立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等基本原则。1954年宪法中有关民族事务的规定,将党的民族工作的理论、政策和经验以宪法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把民族工作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开启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新篇章。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涉及民族事务的规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较为系统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拓展了我国法治体系的实践内涵和理论空间,夯实了实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要求,而当前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匹配的情况,有些条文内容已滞后于时代发展需要,有的内容在实践中执行效果不好,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总的原则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政治标尺,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以科学评估为重要前提。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评估工作机制,形成各级联动、常态评估、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模式,为调整完善各项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要以分类推进为基本途径。对于贯彻全体公民都应遵守的要求和事项,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明确法律规范,着力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对于旨在补齐少数民族发展短板的法律法规,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化、民族间差距逐步缩小,要对工作举措和实施对象进行科学分析、动态调整,变普惠照顾为精准施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风俗习惯和特殊合理需求,要切实贯彻宪法精神,通过法律法规的调整完善切实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对于与上位法相抵触、主要内容背离社会公平正义、固化差异性、忽视共同性的法律法规,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废止。要以慎重稳进为基本原则。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调整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各族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能畏难懈怠,也不可急于求成,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做到精准分类、稳慎推进。一民之轨,莫如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经验,也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基础性工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也必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总体部署以及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而不断健全完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